一 农作物秸秆焚烧危害
(一)造成大气污染
秸秆焚烧会产生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研究,秋冬季节秸秆焚烧对PM2.5日均浓度影响的贡献率在14%~55%之间。
(二)危害人体健康
秸秆焚烧所产生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对人体健康具有直接威胁。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三)影响交通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降低,直接影响公路、铁路、民航等的正常运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人身安全。
(四)破坏土壤环境
秸秆焚烧过程中,地表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导致土壤中的有机质流失,降低土壤的肥力和保水能力。焚烧秸秆会破坏农田生态系统的平衡,使生态循环中的养分流失,降低土壤生物多样性和农田生态功能。
(五)引发火灾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火势可能蔓延到周围的农田、森林或建筑物,造成经济巨大损失,威胁生命安全。
二 农作物秸秆焚烧相关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国家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人会处以5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款,并责令行为人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焚烧秸秆引起火灾,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①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②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③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依据第50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 禁烧秸秆,人人有责,在此我们倡议
01 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争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带头人。
02 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
03 积极响应号召,从我做起,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04 如若发现焚烧秸秆杂草或随意堆弃秸秆垃圾破坏环境的,可向街道、社区、村委揭发检举。
秸秆禁烧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投身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和垃圾,对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劝阻。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理解支持、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秸秆焚烧,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