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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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科学使用常识--农药篇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7:34

一、如何选择农药。根据防治对象选择高效、安全、经济的对路农药品种,购买农药时,应检查农药包装是否严密,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许可证、产品标准证是否齐全,是否登记了需要防治的对象,是否超过有效期。

二、如何使用农药。根据作物生育期和病虫害发生程度,确定最佳防治时期和方法,严格按照标签注明的浓度和剂量进行科学配制。注意交替、轮换用药,延缓病虫抗药性。选择无风晴朗天气施药,不要逆风喷施,夏季高温季节要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4时后喷药,中午不喷药。严格按农药标签上注明的安全间隔期施药,在安全间隔期内禁止采收,施药后的区域应设立警戒标识。

三、如何配制农药。配制农药时要远离住宅区、牲畜栏和水源处,选择专用量取和搅拌器具,采用“二次法”稀释,即先用少量水(细土、细沙、固体肥料等其他载体)将农药制剂稀释成母液(母粉),然后再稀释(或混合)至所需浓度。要现用现配,不宜久置。

四、如何选择施药器械。要依据作物种类、防治对象、作业场所、农药剂型、防治规模等合理确定选用电动喷雾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植保无人机等的施药器械类型,实现高效高质作业。作业结束要仔细清洗机具,并进行保养。

五、如何贮存农药。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应存放在儿童和动物接触不到,且凉爽、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严防被人、畜、家禽误食。

六、遵守禁限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各类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蔬菜、茶叶、果树、甘蔗、花生、中药材等作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七、遵守安全事项。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不能施药,施药过程中要穿防护衣裤和防护鞋,戴帽子、口罩、手套等,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小时。施药机械出现滴漏或喷头堵塞等故障,要及时正确维修,不能用滴漏喷雾器施药,更不能用嘴直接吹吸喷头。严禁在配药、施药现场抽烟、用餐和饮水。施药结束后,立即洗澡,更换衣物,并洗净施药时穿戴的衣裤鞋帽。

八、规范处置废弃物。用水将农药包装空瓶(袋)清洗三次,倒入喷雾器中使用,避免浪费。统一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不随意丢放,不盛装其他农药,更不能盛装食物。

九、农药中毒及时抢救。施药人员出现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及时带上农药标签到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