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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第二批“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工作开始了...

来源: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10:03

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涉农企业、行业协会:

为加快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扎实推进陕西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市发〔2018〕3号)、《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办规〔2021〕1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意见》(陕农发〔2019〕31号),结合我县农业品牌发展实际,经研究,开展第二批“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白水苹果

二、品牌释义

1、“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由白水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公司)委托农本咨询公司为白水苹果策划的营销方案,包括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图案、广告语、文字等;

2、“白水苹果”形象代言标识:由雄霸天下影视团队摄制的、由闫妮出演的白水苹果广告宣传片及平面形象广告照片。

三、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9日

四、申请使用条件

1、苹果企业需满足《白水县苹果企业财务服务中心白皮书》的评价,属A、B类企业,并注册有企业自主品牌,单次申请使用数量不低于10000个(套)。

2、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需诚信经营,无不良经营记录,并具备自主品牌,单次申请使用数量不低于5000个(套)。

3、电商类市场营销者需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按照实际需求提出申请,单次申请使用数量不低于2000个(套)。

4、县农投公司建立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的包装物展示厅,方便使用主体选择订货,同时,为了满足小农户的零星使用需求,县农投公司组织生产一批面向市场零售的白水苹果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包装物,并在展示厅予以定点销售。

五、申请使用程序

1、白水苹果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的包装物使用主体向县农投公司提出使用申请,载明使用包装物的类型、规格、数量,并出具规范使用承诺书;

2、县农投公司审核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批准,并将拟使用主体在公共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使用主体名单上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4、使用主体完成备案后,由农投公司出具正式批复,使用主体持批复与定点包装物生产企业对接,完成包装物的生产与交易。

六、相关要求

1、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是全县人民共同拥有的公共宣传资源,需要全县人民共同维护及规范使用。

2、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发布、管理事宜由白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及形象代言标识使用授权由白水县农投公司负责。

3、为了确保长期使用好白水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和效益,县级相关部门将对市场上出现的仿制、假冒、伪劣的包装物进行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段红民

联系电话:0913-3138109  13772772389

白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