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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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规范执法再提升 服务为民开新花

来源:蒲城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0:47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活动走深走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优化执法模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探索制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对小农户、农民合作社、涉农小微企业等主体的轻微违法行为,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寓普法于执法,建立“罚前释法、罚中说理、罚后释疑”普法执法融合模式,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1月19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紫荆街道办陈某某养猪场调运两车仔猪未办理动物检疫证明,随即执法人员进行了查处。在询问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陈某某是刚开办的猪场,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仔猪运输人员也碍于情面帮助其进行了拉运,属于初次违法。经大队班子研判决定,因其初次违法且是“无心之过”,社会危害性不强,未造成任何影响,且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县农业执法大队当即决定对当事人启动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的法律法规讲解,讲明利害关系,让他们能够体会到这种宽严相济的新型执法方式带来的温度,从而达到以身说法带动行业自律规范的目的。同时,还对涉及未经检疫的仔猪进行了补检。

这次“首违不罚”是作为一项创新型执法举措,行政主体做出行政处罚应当融入经验和价值判断,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一般违法与轻微违法,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真正把处罚作为一种纠正、矫正的手段。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全县“规范执法,优质服务”优秀等次的基础上再添举措,为“三农”工作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