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农发〔2023〕40号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整治兽药残留超标,全面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加快解决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生猪、蛋鸡、肉鸡、肉鸭、奶牛、肉牛、肉羊等畜禽品种为重点,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行动目标
到2025年末,50%以上达到省级规模养殖场标准(猪存栏3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
三、行动任务
(一)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
1.加强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监管。严格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严禁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制售促生长类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实施“检打联动”,严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严格落实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确保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准确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加强原料药管理,防止非法流入养殖环节。强化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监督,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兽药行为。
2.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组织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场(户)用药监管,除允许在商品饲料中使用的抗球虫类和中药类药物以外,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其他任何兽药。压实养殖场(户)规范用药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兽药采购、存储、使用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记录制度、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等安全使用规定,准确真实记录兽药使用情况,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创新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将其作为自主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的重要依据。在养殖场(户)出售畜禽及其产品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规定,对用药记录等养殖档案进行查验核对。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用药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风险控制
1.实施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要按照《陕西省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年度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检测力度,及时掌握风险因子,控制残留风险;各县(市、区)根据自身条件,针对重点养殖畜种开展兽药残留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积极完善我市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实验室,健全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体系。制定实施年度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组织开展耐药性监测,提升耐药性风险管控能力。
(三)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应用
1.促进兽用中药产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积极研发新型中兽药,将兽用中药生产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范围,享受农产品加工相关支持政策。
2.遴选推广替代产品。组织教学科研单位、减抗达标养殖场(户)等,开展安全高效低残留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筛选评价工作,引导养殖场(户)正确选用替代产品。支持绿色养殖技术推广和产品研发,鼓励各县(市、区)统筹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等相关项目资金,对推广使用兽用中药等替代产品力度大、成效好的养殖场(户)给予奖励。
(四)加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指导服务
1.强化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强化养殖主体、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教育,将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相关技术规范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课程体系,并作为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科普宣传规范用药知识、轮换用药原则、精准用药方法等,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
2.开展技术服务。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发挥行业协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作用,组织引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对规模养殖场技术指导服务全覆盖。
(五)构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激励机制
1.开展养殖场(户)减抗成效评价。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减抗评定方法和标准(另文印发),组织开展辖区内养殖场(户)减抗成效评价工作,并将符合达标要求的养殖场(户)相关资料报市局复核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经省农业农村厅考核评价达标,发布陕西省达标养殖场(户)名单,并作为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的重要参考。
2.推广养殖减抗典型模式。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提炼不同畜禽品种养殖减抗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养殖场(户)减抗典型案例,以多种方式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开展养殖减抗先进县评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本方案要求,整县、整乡(镇)开展减抗工作,并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地方或养殖场(户),给予适当奖励。市局将对工作开展有力、养殖减抗效果突出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减抗工作已纳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并列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重要指标;省农业农村厅将减抗工作列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重要条件之一。
四、实施要求
(一)工作部署。2023年3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启动实施,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以规模养殖场为单元建立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联络人, 并于3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局。
(二)进度安排。2023年底前,辖区内25%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减抗行动;2024年底前,辖区内40%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减抗行动;2025年底前,辖区内50%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减抗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减抗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成立减抗行动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并集合资源、集成技术、集聚力量,统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支持,加大对减抗行动相关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建立实施中兽药等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补贴制度。在涉农项目申请等方面,对减抗达标养殖场(户)给予政策倾斜。
(三)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有关教学科研单位技术优势,为畜禽养殖减抗行动提供专业指导,承担兽用抗菌药耐药性风险评估任务,提供风险管理和政策建议。加强抗菌药物替代研发、细菌耐药机制研究、耐药检测方法与标准研究等工作。成立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重点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达标评价等工作。
附件:1.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2.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1:
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指导原则
养殖场(户)应根据畜禽养殖环节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特点和预防、诊断、治疗的实际需要,树立健康养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从“养、防、规、慎、替”五个方面,建立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狠抓落实落地,提高饲养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推动实现本场(户)养殖减抗目标。
一是“养”,即精准把好养殖管理“三个关口”。把好饲养模式关,明确不同畜禽品种的饲养方式,精细管理饲养环境条件;把好种源关,有条件的应选取优良品种和品牌厂家的畜禽,要按批次严格检查检测苗种健康状况,防止携带垂直传播的病原微生物;把好营养关,根据畜禽不同阶段的营养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保证营养充足均衡,实现提高畜禽个体抵抗力和群体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是“防”,即全面防范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生物安全理念,着力改善养殖场所物理隔离、消毒设施等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生物安全防护制度和措施,按计划积极实施疫病免疫和消杀灭源,从源头减少病毒性、细菌性等动物疫病影响。
三是“规”,即严格规范使用兽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各项规定,严禁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品、假劣兽药;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休药期等制度,按照兽药标签说明书标注事项,对症治疗、用法正确、用量准确,实现“用好药”。
四是“慎”,即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高度重视细菌耐药问题,清楚掌握兽用抗菌药类别,坚持审慎用药、分级分类用药原则,根据执业兽医治疗意见、药敏试验检测结果等,精准选择敏感性强、效果好的兽用抗菌药产品;谨慎联合使用抗菌药,能用一种抗菌药治疗绝不同时使用多种抗菌药;分类分级选择用药品种,能用一般级别抗菌药治疗绝不使用更高级别抗菌药,能用窄谱抗菌药就不用广谱抗菌药;增加动物个体精准治疗用药,减少动物群体预防治疗用药,实现“少用药”。
五是“替”,即积极应用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以高效、休药期短、低残留的兽药品种,逐步替代低效、休药期长、易残留的兽药品种。根据养殖管理和防疫实际,推广应用兽用中药、微生态制剂等无残留的绿色兽药,替代部分兽用抗菌药品种,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实现畜禽产品生态绿色。
附件2:
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扎实推动我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顺志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蔡立安 市动物卫生工作站站长
吴奇强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许军红 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李小荣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减抗工作组织领导及检查指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期有序推进减抗工作,制定减抗工作奖惩措施,审核推荐减抗达标养殖场(户)。
附件3:
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为有效开展我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渭南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家指导组,人员组成如下:
李小荣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科长
史红侠 市动物卫生工作站副站长
白 鸽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芬鹊 市农业检验检测中心农检科科长
张凯庆 市畜牧和渔业发展中心科员
专家指导组主要负责向畜禽养殖减抗行动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评估论证等,开展养殖场(户)展达标评价工作,向减抗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达标养殖场(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