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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0 11:55

渭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S2023-ZCJC0801

项目名称:渭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最高限价

1-1

其他设备

农机定位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0,500.00

13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至11月(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农机精准定位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前6个月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9)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在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dsxmzx@126.com,邮件标题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发送电子版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同盟B座11楼11105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同盟B座11楼11105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2.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3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文件费用每标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三贤路北段市民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13-293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10号罗马景福城9号楼2单元3101室

联系方式:029-81023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9-81023360

渭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