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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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项目
询价公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08 18:11

一、项目名称:2024年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监测。

二、实施内容:检测水产品样品40个。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应企业声明函);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2024年6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内任意1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9.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和声明;

10.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I);

11.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截止日期为响应前一个工作日);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和获取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18:00。

2.报名地点:渭南市畜牧和渔业发展中心(临渭区华山大街73号)。

3.项目联系人:张凯庆,联系电话:0913-2360485。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13)其他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