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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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28 09:04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县引领作用,我厅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6日

(联系人:丁洋,联系电话:029-87212891)


陕西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进行动、我省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农机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两藏”战略,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创新农机发展模式,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机械化薄弱环节,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技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产能和效益,全面提升我省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实现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二、创建目标

构建区域化、标准化的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体系,小麦宽幅沟播“3335”、玉米密植“5335”等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广泛应用,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机械化技术集成配套,有效控制机收损失率。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示范与推广,粮食主产县和规模化经营重点区域,逐步完成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十四五”期间创建10个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2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

三、创建内容

(一)机械化作业水平。示范县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85%、85%、70%、70%,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超过60%,谷物产地烘干机械化能力超过40%,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超过80%。

(二)技术支撑能力。农机装备配备科学合理,可满足辖区内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需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服务能力强,农机社会化服务有效覆盖,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清晰可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

(三)组织保障能力。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出台相关措施,推动机制高效。技术示范推广和培训宣传有力,效果显著。农机化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形成合力。

(四)安全生产能力。“平安农机”建设有力有效,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较大以上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农机事故。

四、创建程序

“十四五”期间,省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采取县级申报、市级审核、省级认定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认定。

(一)评价程序

1.县级申报(5月)。申报县按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评价范围和要求进行自愿申报,填报自评表,撰写自评分析报告。自评表与自评报告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

2.市级审核(6月底前)。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实地考核,对推荐县区实际情况审核把关,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省级认定(7月底前)。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通过终审材料、分析数据、按一定比例实地抽查验证等方式,对申报县进行评价,确定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公示稿)。

4.公示公布结果(8月底前)。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网站公示确定的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文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应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自评表中要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按表中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并附清单;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采用最近一个年度的统计数据;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按顺序装订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资料目录;

2.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自评报告,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人民政府签署的意见,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附件7);

3.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附件3);

4.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附件4);

5.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附件5);

6.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附件6);

7.近3年购机补贴主要装备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只附打印版首页,并提交电子版全文);

8.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附3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出具的开展作业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

9.政府及部门促进全程机械化发展的相关文件;

10.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等相关技术文件,附3个以上规模种植户出具的对该技术路线的应用评价情况等证明材料;

11.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宣传等情况,附培训通知、培训名册、媒体宣传等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材料。

(三)评价结果应用。示范县达到创建标准,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后,在今后项目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并择优上报农业农村部争创国家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厅农机化处、厅种植业处、厅计财处、厅合作经济处、厅科教处、厅规划处、省农机化中心、省农机鉴定站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农机化处),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县(区)创建活动指导,及时反馈创建活动的情况和建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价指标。

(二)强化技术支撑。省级成立以相关科研院校、技术推广体系、产业技术体系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附件1),指导创建市、县(区)规范技术规程、及时发现提出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创建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指导组,开展技术培训、完善技术资料,严格按标准开展创建。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农机购置补贴、省级专项等现有财政扶持政策,向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倾斜。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四)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增强示范创建主体责任意识,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参与示范创建,汇聚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及经验做法,营造各方面共同关注、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2.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3.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

     4.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

     5.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

     6.县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

     7.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审批表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