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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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10 16:32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陕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7日

陕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聚力打造高素质农民陕西品牌,以规模适度、作用强大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强力支撑乡村人才振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陕西省“十四五”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乡村人才振兴,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聚合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我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全面完备,培育制度科学完善,培育机制灵活高效,培育更多留得住、用得上、效应强的高素质农民。

(二)目标任务。2023—2025年,接续建设100所培育机构、1000所农民田间学校,培养500名“双师型”培育教师,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万余人,三年共计培育10万人。到2025年,全省高素质农民达到35万人,覆盖全部产业类型和所有行政村组,培育体系全面建立,培育机制更加灵活高效,全省农业从业者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头雁”培育。围绕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对高层次人才需求,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除外)、种养大户带头人和中级及以上职业农民,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等系统培育,利用三年时间培养造就不少于3000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构建头雁领航、强雁振翅、雁阵齐飞的引领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全产业链带头人培训。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为抓手,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快培育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一是省级瞄准产业发展示范引领人员、到乡大学生、回乡能人、返乡农民、入乡农业企业家等,开展示范性培训,每年培育1000名领军人才;二是市级聚焦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人员开展提升培训,每年培育4000名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人才;三是县级围绕粮食和县域特色产业,每年培育15000名嵌入产业链的技能人才,到2023年底20万以下人口县、2024年底30万以下人口县、2025年底30万以上人口县“组组有”高素质农民。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示范培训。以涉农政策解读、经营理念更新、生产管理规范、产业视野拓展等内容为重点开展示范性培训,每年培训1000人。着力探索创新,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培训规范流程、管理标准,着力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能力素质,推动经营主体数量质量稳步提高、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形成。

(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力。以高素质农民培训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农广校体系为主体,加强培训手段、实训条件、师资队伍等建设,全面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能力。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每年安排10所农广校实施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基础设施条件和培训能力,稳固培育体系;二是坚持共建共享原则,遴选认定一批条件成熟的农民田间学校竖牌管理,择优支持。省级每年支持建设12所农民田间学校;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结合、以赛促训等方式强化培育师资队伍建设,省级每年培训150名骨干师资、市级不少于50人。分级遴选、吸纳一批产业发展好、接地气的“土专家”“田秀才”、领军人才,以及科研院所、推广机构优秀人才充实师资库,实行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理论培训有教授、实训指导有专家,满足高素质农民多元化学习提升需求。

(五)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用足用好多方力量,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育跟踪服务环节。一是用好高科技人才。充分利用各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力量,积极参与教学实训环节,拓展产业视野,推动成果转化,提升发展实力;二是发挥基层农技人员作用。按照省级示范指导、市级主体实施思路,以“能干、能讲、能写”为目标,每年培训3000人,有效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高素质农民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三是激发“土专家”“田秀才”活力。创新实施“特聘计划”,发挥特聘农技人员产业引导和领跑作用,积极为高素质农民开展技术指导、疑难解答、人才培养等跟踪服务,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扶持政策体系建设。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扶持政策,打包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和产业项目,向高素质农民叠加倾斜,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发展聚合力。继续加强与人社、财政、环保、自然资源、工商管理、金融等部门或机构合作,不断创设各类服务高素质农民发展的政策,丰富和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七)培育成果总结展示。深入开展系统性调研,全面总结高素质农民发展成就,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形成高素质农民发展报告。深度挖掘高素质农民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高素质农民发展成功经验。筹划举办高素质农民技能大赛、保供先锋评选、发展论坛、农民丰收节高素质农民专场活动等有重大影响的宣介活动,全面宣传培育成效,展示培育成果。

(八)发挥高素质农民队伍作用。修订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创新认定方式,鼓励在实践中找办法、在创新中求突破,促进高素质农民持续发展。紧盯创建示范服务性平台目标,继续引导高素质农民组建协会和联盟,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借助协会和联盟等面向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品牌打造、畅通销售、信贷对接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激励高素质农民投身产业帮扶,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富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任务统筹。统筹好农业农村系统资源,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县域为单位结合地域分布、产业规模、技术特点,培养多层次多类型高素质产业发展人才。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退伍军人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高素质女性农民、青年农民、退役军人村支书提升纳入培育计划,将他们培养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行家里手”“领头雁”和村“两委”班子骨干,使高素质女农民撑起乡村振兴的“半边天”,退伍军人成为乡村振兴“排头兵”。

(二)强化任务实施。落实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介绍高素质农民培育发展情况“第一课”制度。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力度,线上设置公共基础课,线下开设专业技能课,注重组织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学员互访等。优化组合线上教学、集中培训、实习实训等培训方式,扩大实践教学比例,促使培训质量和效果双提升,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训不低于200学时,线上培训教学不高于总学时1/3,实训教学不低于2/3,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在线学习费用,激发学习积极性。

(三)强化过程监管。依托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监管,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培育机构及时提出任务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开展培训,规范培训流程、课程设置、师资选用、培训教材、培训档案、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做到培训过程可控可视。

(四)强化绩效考评。坚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分级绩效考评制度,县级负责对培训机构考评,市级负责对县级考评,省级负责对市级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项目任务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考评采取集中考评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开展,考评重点为决策投入、过程管理、绩效结果、探索创新、服务发展等。

(五)强化典型引领。注重总结交流高素质农民培育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深度挖掘培育工作先进案例,推介一批经验模式、模范事迹,做到电视上有图像、报纸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全方位展示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典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升行动作为农业农村人才培养重点工作统筹谋划,认真研究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省级将加强对各市工作指导,市级要加强对各县培育工作指导。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全面总结梳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标乡村振兴人才需求,进一步健全机构遴选、培训组织、过程管理、政策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制度体系,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规范稳健。

(三)加强资金使用。各地要依据培育计划,积极争取培育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培育工作有保障、能落实。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对违法违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加强信息管理。要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按要求填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要建设好培育对象数据库、师资库、基地库、培训机构库等,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并利用管理系统做好高素质农民队伍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平台信息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