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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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唐**
信件编码:
来信时间:
2022-03-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咨询申请市级龙头企业相关问题的回复
信件内容:

咨询申请市级龙头企业相关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3-17
回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内容:

唐小玲同志,您好!

您关于咨询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相关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进行详细解答。现将有关内容回复如下: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由市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38号)规定,市级龙头企业每两年认定一次(下一次认定时间为2023年),由注册公司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审并召开联席会议,经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公布认定结果。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三产融合、以及涉农服务业等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设立登记2年以上。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主营业务。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并且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 70%以上。

(三)企业规模。

1.农业生产、涉农服务业类的企业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

2.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三产融合类的企业规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以上。

3.专业批发市场的规模:年交易额2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达到1500万元以上。

(四)经营效益。企业连续2年贏利,不欠税,不拖欠职工工资,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债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带动能力。企业通过建立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500户以上;从农民、专业大户、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等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60%以上。

(七)市场竞争力。企业整体实力、产品质量、新产品研发能力居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带动能力。企业诚实守信、营销网络健全,有较强的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节能、环保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近2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型龙头企业建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实验室并具备相应检测能力。

(八)符合以上条件的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三产融合以及涉农服务业类的企业,以及符合除本条第(六)款外其他条件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均可以申报市重点龙头企业。鼓励科技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带动作用突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申报市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简介。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规划和打算。

(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2名以上参与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职业证书复印件。

(四)金融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记录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

(五)企业所在县级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近2年纳税情况证明或免税证明。

(六)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证明。

(七)农业部门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近2年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书面证明。

(八)农业部门出具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证明。

(九)能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果、专利、商标、名牌产品、质量认证产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征求发改、财政、人行、税务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书面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四、认定程序

市重点龙头企业每2年认定1次。

(一)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二)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查建议,提交市联席会议审定。

(三)市联席会议审定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四)联席会议审定的市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企业,由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文公布,并颁发渭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证书。市重点龙头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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