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双泉镇东野村天桥下向南100米村民(杨娃)无证违规出售农药
许荣义同志:
2020年4月6日收到反应大荔县双泉镇东野村村民杨某无证违规经营农药问题后,我局立即责成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9日到双泉镇东野村进行实地调查,因举报人网上提供杨某具体信息不足,无法确定杨某及其详细住址。
4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双泉镇东野村,根据反映人提供的电话联系到杨某本人,身份证姓名为闫某。在其陪同下对门房农资摆放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大门北侧靠墙位置堆放有标称“凯威斯”大量元素水溶肥料5件,每件含10kg/袋包装2袋;标称“金必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4件,每件含4kg/袋包装4袋;标称“金必来”农用微生物菌剂6桶,规格20kg/桶;标称“源灌”中量元素水溶肥料3袋;大门左侧墙角位置地上摆放有一农药包装箱,内有标称3.6%苄氨.赤霉酸乳油4瓶,10%胺鲜酯可溶粉剂10瓶,2%春雷霉素水剂10瓶。
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及产品进行了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并对闫某制作了询问笔录。据闫某陈述,其本人不经营农资,家庭自有及承包地共50亩,种植冬枣及桃树,用药用肥量大,每次都是批量购买,购买量较大,门房摆放的农药肥料产品均系其自家果园使用,不对外销售。因其本人善于研究果树种植,管理经验丰富,在周边较有名气,因此也有人请他做技术指导和冬枣园管理,其本人也根据种植管理经验向求教人推荐使用效果好的农资让其去其他农药店自行购买,有时也会受人之托在为自己购买产品时为别人义务捎一点产品。
调查过程中未收到其他人关于其销售农资产品的情况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