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之根、文化之源、河山圣地、人文渭南
渭南市农业农村基本情况
(2024年5月)
渭南位于关中平原东部,东与山西、河南毗邻,西与西安、咸阳相接,南与商洛为界,北与延安、铜川接壤,辖2区2市7县,总面积1.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69万。境内黄、渭、洛三河交汇,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和苹果、冬枣、柿子、酥梨、葡萄、樱桃、蔬菜等经济作物。全市粮食、蔬菜、水果产量分别占全省总产量的20%、30%和20%,肉蛋奶产量也占全省总产量的23%以上,素有“苹果之乡”“酥梨之乡”“冬枣之乡”“柿子之乡”“奶山羊之乡”和“花椒之乡”的美誉,是陕西名副其实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肉案子”“奶瓶子”。202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79.9亿,居全省第一位。
一、农业基本情况
(一)耕地基本情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计显示,全市现有耕地591.02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43%,居全省第二位,其中,水田12.57万亩,占比2.13%;水浇地391.58万亩,占比66.25%;旱地186.87万亩,占比31.62%。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7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88%。2019年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206.15万亩。
(二)粮食生产情况。2023年全市(含农垦)粮食播种面积795.19万亩,占全省播种总面积的17.53%,其中,以小麦为主的夏粮播种面积437.59万亩,以玉米为主的秋粮播种面积357.6万亩。全市粮食总产(含农垦)258.18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19.5%,其中,夏粮总产126.25万吨,秋粮总产131.93万吨。
(三)果业生产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水果面积321.21万亩,总产量415.75万吨,其中,苹果面积129.39万亩,酥梨面积35.45万亩,葡萄面积46.11万亩,冬枣面积42.66万亩,樱桃面积11.18万亩。培育白水苹果、蒲城酥梨、大荔冬枣、临渭葡萄、合阳红提、澄城樱桃、富平柿饼、潼关软籽石榴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品牌总价值达239.54亿元。
(四)蔬菜生产情况。2023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135.72万亩,总产量329.93万吨,其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36.6万亩,占比27%;露天蔬菜种植面积99.12万亩,占比73%。瓜类种植面积40.87万亩,总产量99.2万吨。
(五)畜牧业生产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存栏生猪150万头、能繁母猪13万头,分别占全省总存栏量的16.9%、15.7%。存栏牛21万头、羊150万只、家禽1627万只,分别占全省总存栏量的14%、16.5%、21%。2023年,全市出栏生猪221万头、牛8万头、羊45万只、家禽938万只;肉蛋奶总产量90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29.5%,其中,肉类产量20万吨、禽蛋产量15万吨、奶产量55万吨(其中羊奶26.6万吨)。
(六)渔业生产情况。2023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8.7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11%;水产品产量6.25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30%;渔业产值10.5亿元。
(七)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创建各级园区211个,其中,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9个、市级50个、县级149个。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8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108家、市级89家。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7520家,发展成员24.37万人,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1家,省级示范社134家,省级百强社58家,市级示范社210家。创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3个,其中,部级2个、省级1个。累计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户3万余家,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3780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20家、市级213家,创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3个。全市拥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8个,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省级3个,奶山羊、苹果、生猪、蔬菜4大产业入选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创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4个,全市农产品加工比2.0:1。
(八)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568万千瓦、农机拥有量71万台,其中,拖拉机8.51万台、联合收割机1.78万台、谷物烘干机113台,农机总动力和保有量位居全省前列,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7个,总数位居全省第一位。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5%,位居全省第二位,小麦机收平均损失率为1.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以来,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19.5亿元,拉动农民投入60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50.95万台,受益农户34.31万户。建有占地60亩的高新区农机市场1座,有销售企业31家,年销售额约3.5亿元。
(九)农业绿色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323.93万吨,可收集农作物秸秆272.48万吨,秸秆利用量259.95万吨,综合利用率95.4%,其中,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比重占90%以上。全市地膜使用量3913.69吨,棚膜使用量15493.40吨,反光膜使用量2315吨,农膜回收利用率85.59%。全市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量13.97万头,其中,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数量11.67万头,占比83.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1.48%。全市通过“双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验机构11家,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企业168家;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115个,覆盖率100%;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3个、省级5个,全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认定绿色有机农产品102个,其中绿色认证45个,有机及有机转换认证57个,年产量138万吨。
(十)农业科技创新情况。市本级设立渭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现有干部职工69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15人,高级以上职称15名,有试验用地320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我市设立白水苹果、蒲城酥梨、蒲城西甜瓜、大荔冬枣、富平综合、合阳葡萄、合阳旱作农业、澄城旱塬等8个专业试验站;省果业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在我市建立临渭猕猴桃、临渭葡萄、澄城樱桃等10多个专业试验站,常年有高校专业研究试验人员近50人,地方配套科研人员100多人。自主选育的“渭麦9号”2021年通过国审,建立省内外示范点10个,示范推广面积12万亩;“渭麦10号”2022年通过省审;“渭科12、渭科15、渭科16”等3个玉米品种通过省审。
二、农村基本情况
(一)农村总体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108个镇、28个街道办事处,2068个行政村,257个居民委员会。共有农村人口224.7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8.66%。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2023年,全市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34.23万人,减免26935名中职学生学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11.31万人,救助医疗困难群众18.93万人次;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74万户14.58万人,特困对象9362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人数10.36万人,占已脱贫人口的15.64%;纳入监测对象4434户14027人,风险消除2741户9122人,风险消除率65.03%。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828处,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实施危房改造2万余户,安全住房率达到100%;安置搬迁群众4859户1.84万人,建成社区工厂93个,就业扶贫基地84个;501个贫困村实现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123个镇(办)、1915个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1915个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客车。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改造农村户厕62.74余万座,普及率72.63%;实施整村推进456个,创建农村厕所革命后期管护示范县6个;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有效管控的行政村分别达33%、71%,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达95%,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的行政村达93.6%;创建全国绿色村庄22个,国家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省级140个、市级271个。
(四)深化农村改革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186个,其中,镇级33个、村级2144个、组级9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22.16万人。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总额3.04亿元。196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益在0—5万元的共403个,占比18.8%,年经营收益在5—10万元的共947个,占比44.2%;年经营收益在10—50万元的共590个,占比27.5%;年经营收益在50万元以上的共204个,占比9.5%。全市累计确权耕地823万亩,设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0个。全市共有农村宅基地115.95万宗,占地面积63.72万亩,闲置宅基地3.83万宗,涉及面积1.51万亩,盘活利用宅基地1.8万宗,涉及面积0.78万亩。
(五)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2个,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9个、示范村18个。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有效方式的村数量分别为1066个、1661个、1677个和1438个,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55.0%、85.8%、86.6%和74.2%。2060个村建立自治章程,2073个村建立村规民约。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3个、文明实践所137个、文明实践站2340个。申创市级以上文明村镇186个。
(六)乡村建设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突破1.8万公里(不含韩城),其中,实施深度贫困村通组路89公里。拥有县域客运线路144条、客运班车769辆,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3个、省级8个。建有乡村各类学校1394所,有乡村教师18738人。建设乡镇卫生院186所,床位7240张,有村卫生室2425个,合格村医5436名,“市县镇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覆盖率100%。建成乡镇文化站136个,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25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2339个。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539处,分散式供水工程3459处,集中供水率99.61%,自来水普及率99.32%。建有农村快递营业网点906处,快递服务营业网点746处,拥有农村投递路线227条,长度(单程)23804公里。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751所。
三、农民基本情况
(一)农民收入总体情况。2023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67元,较上年增加1284元,增长7.9%,其中,工资性收入7772元,较上年增加586元,增长8.2%;经营净收入5913元,较上年增加418元,增长7.6%;财产净收入368元,较上年增加30元,增长8.8%;转移净收入3414元,较上年增加250元,增长7.9%。
(二)脱贫人口收入情况。2023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6900元,增长15.4%。
(三)农村人才体系建设情况。截至目前,我市现有持证高素质农民23805人,其中,高级707人、中级3762人、初级19336人。发展农村党员12.91万人。培育市级农业团专家56名、县镇级农业骨干人才553名、村级农村实用人才5300名、乡村致富带头人3957人次。